环境消杀工作规程

2019/1/31

环境消杀工作规程

 

1.0目的

确保区域环境卫生符合国家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各项规定。

2.0消杀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喷洒次数或药物投放比例;

2.1在消杀时应注意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消杀药剂(药物), 并按规定比例配制水溶液;

2.3利用喷洒设备将配制好的溶液适度喷洒在消杀地点,喷洒时注意做好防护措施,尽量在顺风处喷洒,同时减少与行人的直接接触;

2.4每日对垃圾中转站进行至少两次消杀工作;

2.5消杀着重于墙边、排水沟、集水井、垃圾收集箱及所有垃圾桶等处;

2.6每次消杀工作完成后应由保洁部主管负责如实填写《环境消杀记录表》。